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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教学材料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徐忠华    审核人:郑竹安    发表时间:2024-12-31     浏览次数:

一、教学材料要求

1、试卷册/考核材料。封面,系统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表、参考答案/评分标准(16K),与试卷册/考核材料装订成册,试卷要求按学号顺序排放,由小到大,注意别装订错班级。规范粘贴试卷册封条(试卷册封条长80mm、离试卷顶端60mm)。

要求:

1)系统学生成绩单——成绩评定比例与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完全一致;

2)试卷分析表——根据班级成绩分布,说明与分析合理,不能几个班级一样。格式见《盐城工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分析表(百分制)》;

3)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要规范,每小题要根据评分要点详细给分;

4试卷册/考核材料——批改无错误、批改分值统计无错误、试卷册中第一份合分栏和评分栏都要签全名、所有批改修改处签全名,注意大作业要根据材料不同的批改痕迹,给出相应成绩等级。批改试卷要求见《汽车工程学院批改及复核试卷要求》。

2、作业本。教师布置的课后学生作业,每个班交5本,按专业方向分类提交,不得混在一起提交。封面不应大于作业本大小,用16K纸打印裁成一半,格式见《作业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封面填写模板》。

3、实验报告。理论课程配套设置的实验部分,由学生完成的实验报告册。全班交,按专业方向分类提交,不得混在一起提交。封面用16K纸打印,格式见《作业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封面填写模板》。

4、实习报告。含学生提交的各类课程设计报告、实习报告、综合实验/实践报告(不含课程实验报告)。课程设计报告需由课程组长参与的答辩通过后提交。全班交,按专业方向分类提交,不得混在一起提交。封面用16K纸打印,格式见《作业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封面填写模板》。

5、授课记载薄。封面、课表、进度表、点名册、成绩记载册、作业及答疑记录、课程教学情况小结,每门课装订在一起(从教务系统打印材料,系统暂无的请用模板)

要求:

(1) 课表为开学发放教务处盖章原件或复印件;

(2) 进度表有审核签名;

(3) 点名册有实际详实记录,考勤情况都要填满,不是只填异常的;

(4) 成绩登记包含平时作业、过程考核、实验总成绩、期中期末成绩、成绩评定占比等且签名;

(5) 与作业和批改、辅导答疑对应的教学情况记录过程性记录;

(6) 教学小结要有签名和日期;

(7) 除成绩不及格外,其余填写一律用黑水笔。

6、实验记载薄。按模板,要求同上5

7、集中实践环节记载薄。按模板,要求同上5

8、成绩登记表一份(A4)。单独打印一份提交,签名等齐全、规范。

9、教师试卷自查表(A4)。按《汽车工程学院教师试卷自查表》执行。

二、材料质量管理

1、根据教务系统安排的授课教师,作为授课课程全套教学档案材料、对应授课班级全套学生考核材料的第一责任人。

2、理论课程教学材料,由课程组负责人负责检查教学档案材料的有无与质量,对于审核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授课教师进行整改,并督促教师在学期末完成;课程负责人的教学材料采用组长互审原则,经审核后提交学院存档。

3、实践课程教学材料,按以下分类管理:

1)课程设计类归属理论课程组,归档材料由课程组负责人审核;

2)各专业实训、专业综合实验、专业实习、创新活动训练等,归档材料归专业系主任审核;

3)汽车维修训练、汽车高级维修训练、汽车拆装实习、发动机拆装实习,归档材料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

4、每学期开学前3周内,学院组织随机抽查上学期的所有教师教学档案和学生考核材料的质量规范,抽查范围包括学院统一收缴保存的材料。对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的档案材料,退回课程组并由授课教师进行整改,教务科记录抽查情况。

5、对于学院不统一收缴的材料和由教师自行保管的材料,由课程组统一管理。对于专业评估、专业审核、审核评估等重大检查事项时,任课教师需自行提前完成所负责、提交的相关档案材料的质量规范检查与复核,再由课程组审核。若学院统一检查复核时仍然发现质量规范问题,由任课教师自行承担,教务科记录复核情况。

三、材料收缴时间

按照学期实施,每学期结束前,任课教师必须完成学生考核材料的整理与提交。按《教学材料提交流程图》完成《教学材料审核单》。学院只接收经签名的审核单与整套教学材料,不接收材料不齐全的教学材料,材料齐全后档案员签字确认。

四、材料出入库

1、材料入库

1)每学期结束前,档案室开放接收任课教师提交的学生考核材料,该期间内档案室材料“只进不出”。其他时间档案室不接收任何材料入库。

2)特殊情况需报请分管院长、学院院长双签后方可入库。

3)如遇学校评估检查、专业评估认证等重大事项时,档案室材料入库手续及流程另定实施细则。

2、材料出库

1)原则上,档案室不办理任何材料的出库手续,档案室的材料一律不外借、不外调。

2)特殊情况的需报请分管院长、学院院长双签后方可出库。

3)如学校评估处抽查,个别教师的教学材料履行档案室材料出库手续。

4)如遇学校评估检查、专业评估认证等重大事项时,档案室材料出库手续及流程另定实施细则。

五、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自202511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政策按自然年度微调。


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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