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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竞聘》的通知

作者:zxl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21-01-21     浏览次数:

各专业系、实验中心:

《关于汽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经党政联席会议于2021120日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汽车工程学院

                                                 2021121






2021年汽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岗位

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2021年汽车工程学院实验的顺利开展,参照关于印发《盐城工学院2018年教学及其他业务机构基层单位主任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工办〔201815号),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要求

(一)岗位职数

设立实验中心主任1名。

(二)岗位聘期

本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为现在起至学校2018年科级干部岗位聘任结束期满为止。

(三)岗位编制补贴

主任岗位编制补贴参照盐工办〔201815号文执行。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所从事的专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 为保证工作的稳定和连续,目前或预计聘期内连续脱产进修(含出国)1个月及以上者,原则上不得参加竞聘。

(二)具体任职条件

1. 汽车工程学院全院专任教师,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或已担任教学基层单位副主任以上职务并满2年。具备上述条件的竞聘人员可聘任至主任或副主任岗位。

2. 具有扎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高等教育规律,能够把握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熟悉教学过程,具有较强的教研教改能力,推进教学改革。

3. 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熟悉学校教学督导和质量检查的规定和流程;近五年来在教学建设和改革中做出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成果丰富;要求从事过实验室管理工作,了解实验教学规律、熟悉实验教学过程,具有实验教学经历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教学效果好。

三、聘任基本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汽车工程学院教师均可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报名竞聘,报名时间为1月25日前。党政办公室负责报名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时须填写《汽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竞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研究拟定人选

汽车工程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拟定岗位人选;对于没有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拟定人选名单131日前在学院公示,并向学校提出拟任人员请示。

(三)批复与聘任

拟任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人事处完成批复,发文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