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汽车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在机械馆A323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次学习由支部书记熊永莲主持会议并作领学发言,全体教工党员参加。
支部书记熊永莲做领学发言,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第9章—第10章,强调了对违法群众纪律行为及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为高校教师,我们要将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严格的自律要求自己,确保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支部党员汪洪林就学习内容作重点发言。
汪洪林指出,群众纪律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党员一旦在群众纪律方面出现问题,不仅损害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更削弱了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这提醒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党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工作职责。任何懈怠、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都会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对党和国家的利益造成损害。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党员同志深刻感受到党对纪律建设的严格要求。作为党员,我们必须时刻以党纪党规为准绳,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各项任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