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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三)

作者:刘宝坤    审核人:熊永莲    发表时间:2024-05-31     浏览次数:

529日下午,汽车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在机械馆A323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次学习由支部书记熊永莲主持会议,委员郭俊作领学发言,全体教工党员参加。

支部委员郭俊做领学发言,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第4章—第5章,强调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我们作为高校教师必须对其学深悟透。支部党员邹晓丽,万益东,朱兵和高豪杰作重点发言。

邹晓丽指出,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思想内涵、微言大义、内在逻辑,需要把握好《条例》的鲜明特点,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要落实到守纪上,体现到工作生活的具体行动中。万益东表示,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我们要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朱兵表示,作为一名高校党员教师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为社会培养有用之才。高豪杰指出,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历史经验。作为党员,要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严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党员同志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政策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