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汽车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在机械馆A323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次学习由支部书记熊永莲主持会议并作领学发言,全体教工党员参加。
支部书记熊永莲做领学发言,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第1章-第3章,强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等内容。支部党员熊新、徐飞、许莉娟作重点发言。
熊新指出,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结合学校目前财务管理制度,对规范账目报销提出了明确要求。徐飞表示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将时刻铭记党纪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在教科研工作中,增强职业操守,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坚持把学问做真做实,坚持把育人做好做优。许莉娟表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是对自身政治素质的提升,更是对职业生涯的一种规范和指导,作为大学教师,要为学院良好的学习和考试环境、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党员同志进一步提升了自己对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