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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实验室低值耐用品、工器具放置规定

作者:佚名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

低值耐用品和工器具是指:单价800元人民币以下的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元器件、贵重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金、银、铂金及其制品)等为低值设备和器材。但是设备的附件(如照相机镜头、脚架、显微镜附件、投影与放映用幕布等)一律不单独建帐,应随主机作增值处理。

一、实验中心必须建立严格的低值耐用、工器具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做到准确计划、及时记载、定期核查、账物相符。

二、各类在用的低值耐用品和工器具应保持完好状态,不得将其放在易受潮湿、腐蚀的地方,严禁仪器直接接触酸、碱等强腐蚀性的化学药品,所放位置尽量固定,不得随意在各实验室之间搬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如果发现损坏,及时填写报修单,送交设备科,请人维修。

三、工器具要放在固定的地方,做到物品定位存放,陈列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为防止损坏、丢失,实行月盘存,年清查。要保管有序,使用方便,借用要记录,损坏要酌情赔偿。

四、应该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管好、用好各种物品。

五、低值耐用品、工器具两类物品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对专用工具按人建卡,公用工具要专人管理。借用要有手续,调离工作要如数交回,丢失、损坏要按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