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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自查办法

作者:佚名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规范汽车工程实验中心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汽车工程学院成立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自查小组对实验教学动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如下:

一、 成立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自查小组

组长:李书伟

成员:夏基胜   吕红明    汤沛

二、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自查内容

1、本学期实验课表、实践教学进度表。

2、实验教学大纲及执行情况,教案或讲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3、实验设备、低值易耗品等准备情况,教师实验准备情况。

4、实验教学进度,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实验分组及每组人数。

5、实验教学课堂情况、质量及效果。

6、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办法。

7、新开或首开实验的试做记录,实验课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学生对实验课的意见建议等。

三、实验教学自查方式及要求

了解教学管理和运行情况,指定专人对每次实验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实验教学日程安排表检查实验教学执行情况。对每一个实验教学单元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分组情况、仪器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应及时汇报至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自查小组。自查小组成员每学期随机抽查实验教学秩序及学生实验情况不少于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