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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

一、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的职责

1、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负责实验班级的指导工作,并批改实验报告;

2、开放实验前对学生集中辅导一次,主要进行管理指导、知识指导、重点讲解共性的问题,宣布开放实验室管理学生守则;

3、每两周检查学生完成实验的情况,如有未按期完成规定实验者,应向负责统计开放实验教学情况的教师汇报;

4、学期中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实验检查;学期末对学生进行实验考查。

二、开放实验室值班教师的职责

1、值班教师负责开放实验室的指导和答疑工作;

2、值班教师必须按时值班,值班期间必须在实验室或指定的值班岗位上;

3、开放实验室值班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实验室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向实验中心汇报,在安排好替班的教师后方能离开,并将情况作记录;

4、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应解答学生的问题,对于共性的问题,不需直接回答,而应该向学生指出自行解决问题的方法;

5、值班教师要检查学生的实验预习情况,并登记检查结果;

6、值班教师有责任检查实验室中学生的实验进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开放实验室学生守则”的现象;

7、值班教师一旦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核实清楚后,在值班日志上登记。

8、值班教师要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有故障或损坏现象,立即在值班日志上登记。